近年来,安徽省生态环境部门持续推行生态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充分的发挥环境信访工作金矿作用,依法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鼓励群众依法热情参加生态环境监督,促进形成更具持久性和广泛性的社会监督氛围,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选取5个有奖举报案例,现向社会公布。
2025年7月,群众采取微信举报方式,反映宿州市埇桥区曹村镇宋湖村存在非法倾倒工业固废问题。宿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及时开展现场调查,查明宋湖村一条土路上被倾倒混有工业金属废渣的建筑垃圾,倾倒主体为安徽京某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倾倒量约0.4吨,占地面积约15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依据《宿州市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有奖举报细则》规定,宿州市生态环境局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
2024年12月,群众采取走访举报方式,反映合肥昊某货运有限公司物料存储仓库未安装空气进化设施、未使用环保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生产作业等问题。合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及时开展现场调查,查明该公司物料存储仓库门未关闭,未安装使用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在进行补漆烘干作业,所产生的废气直接无组织排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以6.68万元罚款。依据《合肥市生态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有奖举报细则》规定,合肥市生态环境局给予举报人1700元奖励。
2025年7月,群众采取网络举报方式,反映安徽润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问题。铜陵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及时开展现场调查,查明该公司在基建过程中,对场地平整开挖产生的扬尘管控不到位,厂区北侧空地堆放的建设砂石物料未采取覆盖防尘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铜陵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以1.18万元罚款。依据《铜陵市生态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有奖举报细则》规定,铜陵市生态环境局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
2025年4月,群众采取微信举报方式,反映六安万某金属制作的产品有限公司违法喷漆问题。六安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及时开展现场调查,查明该公司喷漆房于2025年3月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工人在一独立封闭房内组织进行喷漆作业。
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要求该公司立即拆除喷漆设备,并依法将该企业予以取缔。依据《六安市生态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有奖举报细则》规定,六安市生态环境局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
2025年3月,群众采取走访举报方式,反映黄山市耀某机械有限公司生产废气扰民问题。黄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及时开展现场调查,查明该公司员工在车间内喷漆作业时,未依规定在喷漆晾干房进行生产加工,且污染防治设施未开启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以5.42万元罚款。依据《黄山市生态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有奖举报细则》规定,黄山市生态环境局给予举报人700元奖励。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